一、长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主 任: 胡 滨 区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 尤宇川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主 任: 陈贵芬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海金 区政府副区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陈贵芬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兼)
副 主 任: 张碧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石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俊兴 区委文明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社科联、区文联、富达集团公司、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
(二)相关制度
长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全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总体规划,做好全年活动安排。
2.指导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和活动开展。
3.统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资源,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理论宣讲、社会宣传、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等七个平台,为各项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提供保障。
4.加强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活动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5.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经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挖掘培育先进典型,打造形成新时代文明实践“长泰样板”。
6、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文明实践活动任务。
长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制度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志愿者队伍为主体力量,以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形式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
2.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方面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
3.年初制定全年计划,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整理内业资料,总结经验,推陈出新,不断提升、宣传、推广实践活动品牌。
4.定期对志愿者队伍登记、整理,组织志愿服务培训,做好志愿者表彰嘉许、权益保障工作。
5.实践中心工作人员要在岗常驻,对基层群众提出的志愿服务要求认真登记、汇总、协调、安排,满足群众需求。
二、工作机制
1、围绕一个主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文明创建工作。
2、构建区、乡镇、村三级网络
现有1个区级实践中心(设1个总部和8个服务站)、9个乡镇实践所、84个村级实践站。
3、搭建7+N平台
搭建理论宣讲、社会宣传、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乡风文明建设、环境美化等八个平台
4、总部下设8+N志愿服务队
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助学支教志愿服务队、文化文艺志愿服务队、科技普及志愿服务队、医疗健身志愿服务队、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乡风文明志愿服务队、卫生环保志愿服务队、扶贫帮困志愿服务队
长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讲习班制度
第一条 贯彻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力提升全区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整体水平,根据“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工程”市级试点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明确主要任务。新时代文明实践讲习班坚持探索实践、总结经验、学习宣传相结合相贯通,坚持课堂讲习和现场讲习相结合,主要任务是把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总结好、学习好、宣传好、推广好,不断增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效。
第三条建立工作试点。在依托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立讲习班。工作基础较好的岩溪镇、武安镇、林墩办事处等3个实践所,外武社区、文泉社区、锦溪社区、文昌社区、珪后村、正达村、夫坊村、径仑村、林溪村、石横村等10个实践站建立讲习点,由讲习班统一建设、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 明确讲习内容。始终坚持价值引领,重点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政策、文明风尚、文化生活、移风易俗、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突出思想引导、道德教化、文明洗礼、文化熏陶,以积极向上的实践内容团结引领群众、汇聚文明力量。
第五条 建立讲习队伍。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讲习队伍,讲习队伍应包括以下人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实践中心办公室主任、文明办主任,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工作各领域业务骨干,包括区内各试点单位所在地的文明实践所所长、实践站站长。
第六条 明确讲习时间。讲习班(点)坚持定期讲习和不定期讲习相结合,各讲习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固定讲习时间。
第七条 坚持正确导向。讲习班(点)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把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穿讲习班阵地、内容、队伍等各方面建设全过程,守牢意识形态底线。
第八条及时宣传推广。讲习班(点)在讲习宣传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讲习班(点)自身的经验总结和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新媒体对讲习做法进行宣传。
第九条 落实结果运用。讲习班建设与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试点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一并落实,区委文明办负责对新时代文明实践讲习班(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予以转化应用。